为进一步宣传党和国家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取得的成效,为当代大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引导和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逆境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推进学院资助育人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十三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安徽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评选办法(2021 年修订)》(校学字〔2021〕6 号)相关精神,经个人申报、班级推荐、学院评议,2022级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茆晓悦、2022级舞蹈表演II专业王欣宇、2021级体育教育专业代艳雪、2021级体育教育专业柯景坤、2022级体育教育专业李婉清、2023级体育教育专业李汉阳、2023级舞蹈表演II专业何佳韵、2023级体育教育(足球教师试验班)专业魏锴等8名同学获评2024-2025学年体育学院“自强之星”荣誉称号,推选茆晓悦、王欣宇同学参加学校“自强之星”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