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2007年10月31日~11月2日
二、竞赛地点:赭山、花津校区田径场
三、报 名:2007年10月20日下午五时半前,将报名表(纸质和电子各一份)送交校体委(赭山校区体院一楼),报名邮箱:zhw81127@mail.ahnu.edu.cn,电话:3937022。逾期未报,作弃权论处,报名后不得更改。
四、参加单位和组别:
(一)赭山校区: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音乐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共计六个单位。
(二)花津校区:
1、甲组:文学院、政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美术学院、社会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国土资源与旅游学院和环境科学学院共计九个单位。
2、乙组(体育学院):分为A、B两组:
A组:○四体教(含社体)、○五体教、○六体教(含社体)和○七体教(含社体);
B组:○四运训、○五运训、○六运训和○七运训。
五、竞赛项目(略)。
六、参加资格及办法:
①凡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含研究生、留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所在学院所属组别的比赛。
②各单位限报领队1人(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担任),教练2人(教师担任)。
③各组别、各单位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参加全能项目者,不可兼报单项,可兼报接力项目。
④每项接力各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
七、计分办法:
①各组每项取前6名,按7、5、4、3、2、1记分,全能记分加倍。
②每项报名6人以下(含6人),按实际参加决赛人数减1名录取。如5人参加取4名。按5、3、2、1记分,余此类推,报名不足3人不予编排。
③破校纪录者加7分;破省高校纪录者加14分(记入团体分数用,不再另发奖品)。
八、名次录取办法:
(一)赭山校区:
按得分总和录取男、女团体总分前三名。
(二)花津校区:
各组按得分总和甲组录取男、女团体总分前六名;乙组录取团体总分前二名。
团体总分相等时,应以破纪录项次多者列前,如再相等,以获得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余此类推。
九、奖励办法:
获得甲组男、女团体总分名次和乙组团体总分名次的单位给予表彰,获得个人前六名颁发荣誉证书。
十、大会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九名(中校区3名、南校区6名);评选优秀运动员,每单位男、女各2名,具体评选办法另发。
十、本规程未尽事宜,由大会组委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