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精神,现将2016-2017学年我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补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测对象:2016-2017学年中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不及格(成绩总分低于60分或缺项)的学生。
二、测试时间:2017年2月25日(具体测试时间由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通知各学院)
三、测试地点:花津校区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四、测试说明:
(一)补测名单、分组和具体测试时间,由各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联络员发给各学院。
(二)每位补测对象仅有一次测试机会,采取自愿报名,学院集体上报的方式(不接收个人申请)。
(三)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本次体质健康测试补测的学生可申请缓测。
(四)既不在学院集体上报的名单中,也没有在规定时间申请缓测的学生,将视为放弃补测机会,不再另行安排时间测试。
(五)各学院体测联络员请于2月23日前,将各自学院补测、缓测名单的电子版报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王芳老师处(联系方式:763663850@qq.com、13637130885);纸质版请加盖学院公章,测试时由联络员交给测试组负责老师。
(六)测试时,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和校园一卡通,以核实身份。
(七)测试名单中的学生,规定时间内没来参加补测或迟到,视为放弃补测,不再另行安排时间补测。
(八)参与补测学生的成绩以本次补测成绩为最终成绩。
(九)测试时,学生有作弊行为,体测中心将上报校教务处,按考试作弊处理;教师在测试时,有徇私舞弊行为,体测中心将上报校教务处,按教学事故处理。
五、测试流程
(一)每组根据预约时间,请提前20分钟到场;由各组学生助管按每组学生的学号顺序,组织一路纵队集合,清点人数。学生助管协助检录组教师做好学生身份审核工作;摄像教师对各组学生的影像通过摄像机进行拍摄。
(二)测试前,请学生做好准备活动。
(三)学生在测试每一项前,测试教师将再次核对身份。
(四)每一项目测试教师要负责该项目测试的组织管理和判罚,助管记录测试成绩。测试学生必须要核对自己的成绩,对自己成绩有异议时,立刻反馈给测试教师,测试教师应及时解决。
(五)全部测试结束后,学生确认测试成绩单上自己成绩无误后,在签名栏签名;若某学生不签名或拒签,该生的测试成绩被认定为无效成绩。
(六)材料归档老师在归档前,要核对学生成绩无漏项和签字,要核对测试教师和助管的签字后,须在测试成绩单上签名。
(七)学生对成绩有异议,可与当天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测试组负责人联系。
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2017年2月20日
附件: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