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体育教育专业学生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时间:2016-06-02点击数:

各年级、专业:

根据体育学院“体育嘉年华”专业竞赛全年规划安排,现将2016年体育教育专业学生教学基本功比赛如下:

一、主办单位

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竞赛时间

2016年10月中旬

、竞赛地点

技能比赛在北馆和北侧田径场,理论比赛在二楼圆形报告厅。

、参赛资格

体育学院2014、2015本科生。其中,集体组参赛单位为体育教育专业2014、2015级各教学小班,其他专业可以以教学小班为单位参加集体项目比赛单人组的参赛者为体育教育专业2014、2015级学生(随机抽取学生数的50%参加比赛,抽时间2016年9月中旬),未被抽到的学生或其他体育专业学生可自愿参加同年级的单人组比赛。

、竞赛组别

集体组2014级单人组 2015级单人组

、竞赛项目

集体组竞赛项目分为队列队形和广播操两项。

单人组竞赛项目分为基础理论综合知识和技能类两部分。其中,2015级单人组的基础理论综合知识竞赛由《运动解剖学》、《体育概论》课程知识构成,技能类竞赛由田径、体操、篮球等技术构成;2016级单人组的基础理论综合知识竞赛由《运动生理学》、《健康教育学》课程知识构成,技能类竞赛由排球、武术、足球等技术构成。

表彰奖励

(一)奖项设置

1、设基本功比赛集体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按年级设基本功比赛单人组竞赛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如自由报名参赛人数大幅增加,可适当增加设奖人数,具体奖数见比赛秩序册。

3、设专业基础理论综合知识、田径、体操、球类、武术等7项单项奖,各取前3名。

(二)奖项说明

1、集体组如两队总分相等时,则以队列队形得分高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名次并列及下一名次所应得分之和平均,同时不设下一名次。

2、单人组,如两人或多人总分相等时,则以技能成绩高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参加集体赛总分高者名次列前。

3、各单项竞赛成绩相等时,名次并列,其得分按并列名次及下一名次所应得分之和平均,同时不设下一名次。

(三)奖励办法

1、对获奖人员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2活动认证

本次活动学分认证纳入B模块,即专业技能与职业导航。具体分值标准如下表:

项目         获奖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参与

集体组

0.8

0.6

0.4

0.3

单人组

1

0.8

0.6

0.3

七项单项奖

0.6

0.5

0.4

0.3

备注:1、学生可参加集体组、参加单人组或是七项单项奖比赛,学分可累计但不能超过1.0学分;2、所有学生裁判员、记录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均按参与学分0.3认证,若该人员既是裁判员、记录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又是参赛选手,可累计但不能超过1.0学分。

八、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举办体育教育专业教学基本功比赛学院立足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实现三个课堂联动育人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师范生教育、教学基本能力的重要手段。年级专业要积极宣传,广泛动员,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影响力。

(二)加强指导。各年级专业要以比赛为契机,在班级学生中广泛宣传,务必将本次比赛的重要性讲清、说透,并邀请相关专业教师对班级学生进行培训指导,提高比赛的层次和水平

(三)精心组织。年级专业要精心组织班级训练活动,切实提高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附件1:体育教育专业教学基本功大赛竞赛规程.doc

 附件2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笔试考生守则.doc

 附件3:部分比赛项目暂定评分细则.doc

                                       

                                       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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