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体育学院分党校第18期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3-04点击数:

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根据校组织部安排,定于本学期第3周至第15周举办体育学院分党校第18期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经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顺利通过院学生党建初级培训班考试合格的本科生及全日制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

二、时间安排

2周至第3(36315):招生,报学院分党校办公室;

4周至第12(316517):举行开学典礼,开展教学和实践活动;

13周至第14(518531):统一考试,总结,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评优表彰,结业颁证。

三、培训任务

根据校组织部统筹安排,学院分党校按照《入党培训教材》内容制定教学和实践活动计划,落实完成好教学和实践活动任务。结合胡锦涛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与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的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培训管理制度,规范分党校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教学和实践环节的督促检查,确保培训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四、招生办法与计划

1、招生工作以各团支部推荐、辅导员和党支部初审、学院分党校审核备案的方式进行。

2、本期培训班计划招生85名,各年级及学生组织的学员名额分配如下:各年级专业招生计划名额如下:

研究生 10名;10体教9名;10社体4名;10社体(体育表演方向)2名;10运动训练7名;11体育教育9名;11社会体育5名;11社会体育(体育表演方向)5名;11运动训练15名;12体教7名;12社会体育(体育表演方向)3名;12运动训练8名。

五、工作要求

1、各年级、班级要根据校《分党校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招生名额数(含研究生),认真组织招生,要切实把好质量关,做到宁缺勿滥。毕业班和本学期需在校外实习(实践)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学生原则上不纳入本期培训,经报送参加培训的学员需严格执行分党校培训班班级管理制度,违者将被取消学员资格且在校期间不再接受党校培训。

2、本次分党校聘请学院正处级调研员贡植斌(联系电话:5910700)担任分党校的指导教师,学校党校指派组织部部长毕明福(联系电话:5910038)联系我院分党校工作。本期分党校开展有关活动,将邀请指导教师和联系人参加。选派2009级体育教育专业辅导员吴家发(联系电话:5910703)担任班主任,抓好培训班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3、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分散活动、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各分党校要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将学员培训管理和开展教学实践活动的情况报告学校党校,学校党校将择优在组织部(党校)网页予以报道,并将各分党校在学院和学校网页等宣传报道情况作为培训班评优评先的一项重要依据。

4、请各年级、班级于315(星期五)前,将本班级学员登记表(见附件,学员姓名要核对准确)等报送院团委办公室。

人:吴家发

联系电话:5910703

电子信箱:wujf85220@163.com

 

附件: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二○一三年三月四日

 

 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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