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届“体院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0-05-04点击数:

 

各班级: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争先创优良好风气,选拔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奋发有为、全面成才,树立良好的师大体院学生形象,亦为选拔推荐我院优秀学生参加我校“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活动,我院将开展首届“体院之星”评选活动。现就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评选体院之星”58名,分别包含有 “自强之星”、“创业之星”、“学习之星”、“文艺之星”、“专业之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二)积极进取,在理论学习、志愿服务、科技创新、自强自立等方面突出,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认真学习,表现优异,在社会实践以及社会服务方面有突出事迹。在自身思想素质、专业素质、人文素质、能力素质等培养方面堪为学生典范,对青年学生健康成长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三)根据评选的要求,在某一方面或有多方面突出表现的。参选者参评学年考试、考核无不及格课程,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评选范围:2007级、2008级体院本科生。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57日前)

符合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和填写《体院之星申报表》,也可通过他人或班级推荐参评。

(二)班级初评(57日至10日)

各班级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的评选工作,在此基础上每班级推荐3-5名人选参加学院评选,并于510日(周一)前将参评材料报院团委陈梦莹(13645531539)处。

报送材料目录如下:

1、自我申报表

2、事迹介绍:1200字至1500字,要求图文并茂、内容简洁、重点突出。

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三)学院评选(512日)

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和预评审,确定正式参评人选。正式参评人选要在512日在体院会议室进行现场事迹汇报(以PPT的形式)。评审汇报通过评委打分和事迹材料情况,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并予以公示。

四、奖励办法

根据评定结果,学院授予体院之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表现优异的学生将被学院推荐,参加我校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体院之星评选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一条重要途径,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巩固育人成果。

(二)严格标准。各班级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认真组织好参评人事迹材料的整理和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凡获评体院之星的同学在评选后出现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学院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三)广泛宣传。各班级要以评选为契机,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让广大同学在参与评选活动过程中受教育、强素质、展风采,全面营造争先创优的育人氛围。

 

                                  体育学院团委

                                                                                                          20105月3日

 


附件=>“体院之星”评选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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