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争先创优良好风气,选拔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奋发有为、全面成才,树立良好的师大体院学生形象,亦为选拔推荐我院优秀学生参加我校“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活动,我院将开展首届“体院之星”评选活动。现就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评选“体院之星”5—8名,分别包含有 “自强之星”、“创业之星”、“学习之星”、“文艺之星”、“专业之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二)积极进取,在理论学习、志愿服务、科技创新、自强自立等方面突出,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认真学习,表现优异,在社会实践以及社会服务方面有突出事迹。在自身思想素质、专业素质、人文素质、能力素质等培养方面堪为学生典范,对青年学生健康成长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三)根据评选的要求,在某一方面或有多方面突出表现的。参选者参评学年考试、考核无不及格课程,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评选范围:2007级、2008级体院本科生。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5月7日前)
符合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和填写《“体院之星”申报表》,也可通过他人或班级推荐参评。
(二)班级初评(5月7日至10日)
各班级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的评选工作,在此基础上每班级推荐3-5名人选参加学院评选,并于5月10日(周一)前将参评材料报院团委陈梦莹(13645531539)处。
报送材料目录如下:
1、自我申报表
2、事迹介绍:1200字至1500字,要求图文并茂、内容简洁、重点突出。
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三)学院评选(5月12日)
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和预评审,确定正式参评人选。正式参评人选要在5月12日在体院会议室进行现场事迹汇报(以PPT的形式)。评审汇报通过评委打分和事迹材料情况,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并予以公示。
四、奖励办法
根据评定结果,学院授予“体院之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表现优异的学生将被学院推荐,参加我校“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体院之星”评选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一条重要途径,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巩固育人成果。
(二)严格标准。各班级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认真组织好参评人事迹材料的整理和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凡获评“体院之星”的同学在评选后出现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学院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三)广泛宣传。各班级要以评选为契机,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让广大同学在参与评选活动过程中受教育、强素质、展风采,全面营造“争先创优”的育人氛围。
体育学院团委
2010年5月3日
附件=>“体院之星”评选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