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2018〕58号
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13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本年度我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分为“一流本科教育建设项目”和“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两大类别,具体可申报类型、条件及数量等要求见附件。
二、工作流程
(一)12月9日前,各单位完成申报工作组织,将推荐项目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二)12月12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开展校内评审,按照各类项目申报限额择优推荐。
(三)12月14日前,教务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完成推荐项目系统上传及相关材料报送。
三、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各单位应根据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立足学校本科教育改革实际需要和学院本科教学实际问题,做好本次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与设计,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二)学校将围绕教师教育为特色的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对标“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要求,设计“一流教师教育”建设项目,委托有关单位对部分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并给予一定建设经费支持。
(三)非委托项目建设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各项目建设经费可根据实际需要及单位经费状况进行安排,如资金无法落实可不申报。
(四)请于12月9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稿,申报书和汇总表纸质稿一式一份)报送到教务处教研与教学资源建设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胡炜佳
联系电话:5910060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含申报指南、申请书、分配指标).rar
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