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2017〕61号
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发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对于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发展的促进与推动作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8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申报涉及到五大类11项,具体申报类型见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要求及限额
为提升项目建设对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建设的推动作用,提高项目建设与学校办学定位的符合度,凝练办学特色与优势领域,申报项目在满足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申报指南要求基础上,部分项目申报原则上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专业应获得国家级或国际专业认证或评估(或相当于同等级别的专业认证或评估)。
2.精品共享开放课程建设项目
(1)精品资源共享课:专业大类平台课程优先。
(2)精品视频公开课:通过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遴选的课程优先。
(3)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受众面广的公共课、教师教育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及专业核心课程优先。
3.智慧课堂试点项目:已有相应数字化教学平台优先。
4.规划教材:符合条件均可申报,不限名额。
5.教学研究项目
(1)重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2)教研项目(含重点、一般):以校级项目为申报基础,项目申报级别由专家评审决定,每个学院限推荐3项。
6.教学成果奖:
符合条件均可申报,不限名额。其中,竞赛转评类,同一类获奖项目必须合并申报。
7.教学团队:国家级特色专业等项目或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优先,每个学院限推荐1项。
8.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与相关企业、单位签署合作协议,并具有前期合作基础(须提供证明材料),每个学院限推荐1项。
9.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已有相应实验中心建设基础优先,每个学院限推荐1项。
10.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相关工作已在前期完成,本次仅为相关数据上传,不再组织申报。
11. 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相关工作已在前期完成,不再组织申报。
三、有关说明
1.各学院应将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建设纳入本院本科教学改革与发展总体规划,认真学习项目申报指南,做好项目申报整体设计与组织动员工作,避免无序申报。
2.立项项目建设经费须纳入学院年度经费总预算予以落实,各项目具体建设经费要求(预算),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及学院经费状况进行安排。
3.请各学院于12月28日前将各类项目申报书、教学成果奖申报支撑材料及学院申报汇总表报送到教务处教研与教学资源建设科(纸质材料一份、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待办事宜,联系人:周攀,联系电话:5910163),规划教材类申报材料报考务科(联系人:董书宝,联系电话:5910081),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1.重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2017质量工程申报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