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精神,现将2017学年我校2014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2014级本科生(体育专业除外)。
二、测试时间:2017年3月中、下旬(具体测试时间由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通知各学院)
三、测试地点:花津校区和赭山校区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四、测试说明:
(一)测试名单、分组和具体测试时间,由各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联络员发给各学院。
(二)学生测试时,请穿着运动鞋服(穿拖鞋、高跟鞋等不适合运动者不予参加测试),并带好吹嘴,测试中心不再提供吹嘴。
(三)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本次体质健康测试的同学可申请缓测、补测和免测,但必须以学院集中上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四)各学院体测联络员请于3月14日前,将各自学院缓测、免测名单的电子版上报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王芳老师处(联系方式:763663850@qq.com、13637130885);请将纸质版名单加盖学院公章,测试时由联络员交给测试组负责老师。
(五)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质健康测试或迟到者,按旷考处理,将不再安排缓测和补测。
(六)测试时,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和校园一卡通,以核实身份。
(七)测试时,学生有作弊行为,体测中心将上报校教务处,按考试作弊处理;教师在测试时,有徇私舞弊行为,体测中心将上报校教务处,按教学事故处理。
五、测试流程
(一)每组根据预约时间,请提前20分钟到场;由各组学生助管按事先分组的学号顺序,组织一路纵队集合,清点人数。学生助管协助检录教师做好学生身份审核工作;摄像教师对各组学生的影像通过摄像机进行拍摄。
(二)测试前,请学生做好准备活动。
(三)学生在测试每一项前,测试教师将再次核对身份。
(四)每一项目测试教师要负责该项目测试的组织管理和判罚,助管记录测试成绩。测试学生必须要核对自己的成绩,对自己成绩有异议时,立刻反馈给测试教师,测试教师应及时解决。
(五)全部测试结束后,学生确认测试成绩单上自己成绩无误后,在签名栏签名;若某学生不签名或拒签,该生的测试成绩被认定为无效成绩。
(六)材料归档老师在归档前,要核对学生成绩无漏项和签字,要核对测试教师和助管的签字后,须在测试成绩单上签名。
(七)学生对成绩有异议,可与当天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测试组负责人联系。
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