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术科课堂教学工作规范

时间:2009-03-25点击数:

    为了规范我院教学管理,保证各项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教学质量,依据《安徽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关于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以及体育教学规律,体育术科教学的特点,特制定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术科课堂教学工作规范,并纳入教师考核范围。

  一、教态端正,工作认真,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向学生系统地传授该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他们的智能和体能,培养创新能力和拼搏精神。

  二、每学期开学前制定好教学进度,并按时上报到院教学办公室和分发给平行课课的教师。课前认真备课,准备好教案,上课时备好教学进度、教案、点名册等教学文件,提前10分钟到场,布置场地器材,做好 课前准备工作。有效使用课堂教学时间、体育场地器材等,组织教学合理,教法得当,课堂气氛活跃,教学效果明显。

  三、上课必须着运动服,运动鞋,备好口哨、秒表等需要的教具,做到服装整齐,仪表大方,精神饱满。课堂教学使用普通话,上课时关闭通讯工具,严禁接(打)手机和一切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四、因事、因病不能上课,必须事先报告所在教研室主任,完备调课、代课手续,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备案,不得擅自停课、调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否则作教学事故上报。

  五、按规定教材上课,不得随意更换教材和更改教材内容;按教学计划上课,不得随意更改教学进度。凡教师在教学中引进的新教材,必须事先书面申请,并交教学办公室,经审查批准后方能使用,以保证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严肃性。

  六、教师要关注学生出勤与听课情况,术科要安排好见习生,做好考勤和课后小结。每堂课后填写《体育学院学生考勤表》当日上报,并每周统计、公布上课出勤情况。学期结束,教师将点名册与成绩单一并报到教学办公室。

七、上课期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离开教学岗位与他人闲谈和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课时,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术科如遇雨雪天,教师可以视教学场地情况变更教学地点,或安排室内教学或理论教学,并在《体育学院学生考勤表》备注栏中说明。

  九、实践课上教师应注意加强安全卫生教育,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一旦出现事故,应及时处置,并及时向学院领导通报,书面报告事故原因及处置措施交学院办备查。对运动中出现的严重不适反应的学生加强医务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直至缓解。

十、各学科成绩评定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实事求是,不徇私情,严肃认真,公正准确。每学期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本人整理,按时上网提交,并交学院教学办公室备案。

  十、爱护体育场地设备,加强器材使用的管理,课前教师出据领取清单,课后办理注销手续。如有遗失和损坏,在课堂情况报告单说明。

                                                     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00九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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