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简称“推免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2〕30 号),《安徽师范大学推荐 2025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校教字〔2024〕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1.组成人员及名单
组 长:黄德春 金涛
副组长:崔世兵 岳建军 高升 余涛 高守东
成 员:卢玉 周坤 王结春 宣海德 陈建霞 魏登云
夏健 周瑜 沈强森 叶景
2.职责
负责制定学院实施细则、分专业推免名额分配、拟推荐名单确定、 工作中出现异议或申诉情况处理等。
(二)学院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
1.组成人员及名单
组 长:魏登云
成 员:金涛 席玉宝 高升 余涛 高守东 周坤 方敏 刘应
2.职责
负责对本院申请参加推免学生提交的科研论文、竞赛获奖及发明专利授权等情况进行审核鉴定。并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和认定办法》(校科字〔2022〕2号)和《安徽师范大学教学业绩认定和奖励办法(试行)》(校办字〔2023〕5号)文件认定成果对应分值,给出明确意见并签字存档,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二、推免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推免的应主 动申请回避,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的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备,相关学 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向所在学院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 的推免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 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推荐规则
(一)分专业推免人数分配规则
1.普通类
具体名额分配按基础指标、综合指标两个类别进行。
基础指标:学校下达普通类名额减去综合指标后的名额除以学院 2025 届预计毕业学生总数(不含专升本)再乘以专业 2025 届预计毕业学生数(不含专升本),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3位,首先取整数,再按小数点后数值排序,从高到低依次进位成 1 个名额,直至用完全部基础指标为止,整数名额加进位名额下达至各专业。
综合指标:对于学校下达的综合指标,除国家级一流专业(1 个 名额/个)直接分配到各专业外,其它指标纳入基础指标之中。
2.专项推免计划类
研究生支教团: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地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支教服务期满后回学校继续研究生阶段学习。推荐名额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硕师计划:选拔部分愿意到农村学校任教的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硕师计划研究生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签约并作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在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务三年,同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符合条件者毕业时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推荐名额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分专业执行,具体要求和岗位见安徽省2025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分县区分学校计划表。(附件3及附件4)
(二)纳入推免排名课程清单
专业推免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教师教育课程和专业实验课程等,具体科目依照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详见附件2。
(三)推荐规则
1.普通类: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2.研究生支教团: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3.硕师计划:自愿报名,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排名靠前者优先选择用人单位。
普通类和硕师计划,如学生综合成绩相同,按推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高低排序,如推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仍相同,按综合测评成绩高低排序。
符合推荐条件但自愿放弃的,须学生本人及时提交书面申明,明确表述自愿放弃,结果自负。
各专业学生排名相对靠前者,对于符合相应类型推免资格的有优先选择权。对于剩余指标,统一收回,按上述分配办法,重新分配。
(四)推免条件
1.各类型推免生均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及定向就业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身心健康,推免当年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除外),原则上应为及格及以上。
2.不同类型推免生须同时满足的有关要求
(1)普通类(须同时满足)
●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参加推免单位的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推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特殊学术专长成绩×0.1。前三年纳入推免排名课程(以下简称“推免课程”,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见学院推免实施细则“推免课程清单”)成绩按加权计算(课程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须通过课程替代、学分认定完成交流期间本专业必修课程才可参加成绩计算和排名。特殊学术专长成绩=特殊学术专长对应分值(得分最高的一项)/100,该成绩最高分不超过10分。
●所有专业推免课程无补考或重修。
●推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列该排名单位前35%(含35%)。
●前三年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列该排名单位前35%(含35%)。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355 分,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50分。
(2)专项推免计划类
研究生支教团: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硕师计划: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农村学校任 教;所有专业推免课程无补考或重修;须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学位 证,毕业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学生优先,参加过一学期实习支教的师范类专业学生优先。
(五)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成绩加分审核
特殊学术专长成绩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发表在《安徽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和认定办法》(校科字〔2023〕1号)文件发布的“安徽师范大学论文分类导向性期刊目录”期刊分类C2及以上期刊(附件9);
作为主力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不含省级赛或国家级赛事省级选拔赛和区域性比赛)并获三等奖以上奖励(团体只认定排名前4的成员;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学业绩认定和奖励办法(试行)》(校办字〔2023〕5号)文件,学科竞赛限“安徽师范大学学科竞赛分类导向性项目库(2023版)”中奖励类别为B2及以上的全国性比赛和国际性比赛、体育类竞赛限B1及以上的全国性比赛和国际性比赛(附件10);
以第一发明人的身份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分值参照《安徽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和认定办法》(校科字〔2023〕1号)文件发布的发明专利绩效认定表(附件9)。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特殊学术专长加分材料(仅限本人特殊学术专长分值最高的一项)。学院成立特殊学术专长审核小组,对学生申请的相关材料及内容组织审核鉴定,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从严把握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给出明确意见并签字存档,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推荐名单中有特殊学术专长成绩的,须同时公示其学术成果,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组审核。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计入推免遴选综合成绩。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团队成员(仅限排名前四的成员)特殊学术专长分值计算按下表执行:
特殊学术专长参与人数 | 完成名次(比例核算) |
主持 (第一完成人) | 第二 | 第三 | 第四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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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4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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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3 | 2/9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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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5 | 3/15 | 2/15 | 1/15 |
四、工作程序
(一)课程成绩(含阅卷、统分、录入规范性、准确性等)复核,具体由各专业负责人负责核对;完成综合测评排名、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统计、违法违纪情况等情况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牵头,各班辅导员负责复核,确保相关数据准确无误,复核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学校推免工作办公室备案。(附件5)。
(二)具体工作安排
(1)2024年8月30日前,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各专业名额分配方案,完成已有课程成绩(含阅卷、统分、录入规范性、准确性等)、综合测评、全国大学外语语种四级成绩、遵规守纪情况复核工作(附件5),实施细则和复核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学校推免工作办公室。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组审定后的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推免专栏公布。
(2)8月31-9月6日,学院完成分专业推免课程成绩计算并进行排名,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推免专栏公布(附件6),公布内容包含专业、学号、姓名、推免课程成绩及排名、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成绩。学院特殊学术专长审核小组对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成绩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答辩,填写学院学生学术专长成绩申报情况一览表并公示(附件7)。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本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名额分配方案,完成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确定拟推荐名单(正式及候补),推荐要求如下。
1.普通类:学院分专业正式推荐人选依据推免综合成绩排名按1:1划定、候补人选依据推免综合成绩排名划定2-3人。
2.研究生支教团: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3.硕师计划:由学生自愿报名,分专业正式推荐人选依据推免综合成绩排名按1:1划定,候补人选依据推免综合成绩排名划定2-3人。
(三)9月7日,学院拟推荐名单须在学院网站推免专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未经公示的名单无效),公示内容包括专业、学号、姓名、综合成绩及排名、推免课程加权成绩及排名、特殊学术专长成绩、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全国大学英语(小语种)四级成绩、推荐类型(普通类、研究生支教团、硕师计划)、推荐类别(正式、候补)(附件8)。推荐名单有特殊学术专长成绩加分的,须同时公示其学术成果。期间,学院在“安徽师范大学推免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45.192.177/)完成拟推荐学生信息填报(含正式和候补人选)。
(四)9月9日,学院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学校推免工作专班并提交相关材料。提交材料包括《学院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汇总表》(由学校推免生信息管理系统生成),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安徽师范大学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由学校推免生信息管理系统生成),学生签名、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五)监督机制(异议申诉渠道及处理流程)。
推免工作接受学校、学院纪委监督。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应将推免生工作中学生的申诉,纳入校内申诉渠道,在接受申诉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形成调查结果并反馈,申诉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申诉,确保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对推免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资格,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53-5910706。
附件:
1:推免遴选工作个人无回避事项说明
2:各专业纳入推免排名课程清单
3:安徽省2025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分县区分学校计划表
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5:学生推免信息核查登记表
6:学生基本信息一览表
7:学院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成绩申报情况一览表
8:学院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名单一览表
9:安徽师范大学论文分类导向性期刊目录及发明专利绩效认定表(C2及以上期刊,校科字〔2023〕1号)
10:安徽师范大学学科竞赛和体育竞赛分类导向性项目库(2023版)(学科类B2和体育类B1及以上全国赛和国际性比赛,校办字〔2023〕5号)